死刑复核/北京死刑辩护律师/北京死刑复核律师/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律师/死刑复核时间/北京谢通祥律师/贩毒罪/诈骗罪/贪污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受贿罪/北京死刑复核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司法网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首页 首席律师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死刑复核 死刑辩护 民商公司法 土地管理法 法律文章 法律新闻  
 
 
死刑复核
 
首页 > 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




联系我们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欣园南区三号楼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

电 话:18601029888 免费律师咨询

QQ 号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 箱436056579@qq.com

 

欠债不还男子勒死妹妹涉嫌故意杀人罪[2014-04-21]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为赖一万欠款 男子勒死同族妹妹他决定杀掉自己同家族的妹妹

  仅仅因为欠了妹妹1万元钱,加上连续几天妹妹的上门追讨。他不是想办法赚钱还给妹妹,而是在心里下定决心——除掉她。

  在第一次计划失败后,他开始实施第二次杀人计划:以还钱为名,将妹妹骗至家中,用镐把打、双手掐等方式,将妹妹亲手杀死,随后埋在了房前厕所旁。

  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犯故意杀人罪的他被一审判处死刑。

  为躲欠款 他躲进浴室谎称外出

  今年38岁的刘斌是新民市柳河沟镇大石狮子村农民,早在2009年12月,想在大石狮子村废弃的小学内建一间房子的他找到了同家族的妹妹刘娟借钱。

  当时,刘娟的母亲也在场,刘娟借给了刘斌25000元,后来刘斌还了15000元。此后,刘斌还通过刘娟向她的朋友借了一万余元。

  借的钱始终没有还,一拖就是三年。

  2012年10月25日,刘娟上门讨债。2012年10月27日晚5时,刘娟再次上门,刘斌躲进了浴室,让妻子谎称他外出没在家。

  不过当晚,刘娟还是遇到了刘斌,刘斌自称两人说了会儿话,他将刘娟摁倒在了炕上,并摸了刘娟的胸部,随即掐向刘娟的脖子。“我想把她杀死。”刘斌事后回忆,当时有些犹豫,并没有成功。随后刘娟的姑姑把刘娟接走。第一次杀人计划宣告失败。

  杀死妹妹后 他将尸体埋在了房前

  2012年10月28日下午,刘娟的妹妹突然接到了姐姐的短信,大意是:四万元钱拿回来了,正在车上,自己有事,和别人在一起,完事再说。

  接下来,妹妹连续打了几个电话,刘娟也始终没有接。

  当晚5时许,在村里经营一家商店的刘娟母亲发现,刘斌满脸抓痕地走了进来,脸上和脖子上都是指甲抓的印记,刘斌自己说这是媳妇挠的。

  刘斌提及,他欠刘娟的4万元钱都已经还给了她,但他的房证还押在刘娟的手里,自己是来拿房证的。

  给女儿打了很多电话,女儿也没有接。刘娟的母亲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刘斌不可能给钱,他家可穷了。”亲戚的一段话,更加让人们怀疑。

  2012年10月30日早7时,亲属们在刘斌家东南侧废弃的学校里发现了一个新挖的土坑。等警察赶来把土挖开,发现正是刘娟的尸体。

  当日,民警在刘斌的家中,将并未出逃的刘斌抓获。“我们是家族兄妹。”刘斌说,“我欠她钱,有一部分没还,她多次让我还钱,我非常生气,就想杀死她。”

  在第一次杀人计划失败后,案发当日,刘斌准备实施第二次计划。当日上午7时许,他坐在门口等刘娟的出现。“一会儿就有人来送钱,你在道上等我吧。”刘斌嘴上这么说,实际回到家则是取来了两个塑料袋,“我想要是没整死她,就用塑料袋闷死她。”

  把妹妹让进院后,在南侧窗前刘斌操起镐把打了刘娟头部几下。倒下的刘娟还有气,但刘斌立即上前掐住了妹妹的脖子,两三分钟后,刘娟不动了。

  随后又用女儿的鞋带勒住了刘娟的脖子,并用脚踩了一分钟。此时刘娟还有生命迹象,直到刘斌再次操起镐把连续击打刘娟头部

  确认刘娟死亡后,他把尸体埋在了房前小学校内的厕所旁。

  犯故意杀人罪 嫌疑人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斌因被害人刘娟向其索要欠款而持械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无论是刘斌供述,还是证人证言,均能确认两人的确存在债务关系,刘娟索要合理债务,对案件起因没有过错。

  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刘斌有坦白情节的辩护,法院认为,刘斌被传唤到公安机关后没有交代犯罪事实,在公安机关已勘查犯罪现场,并发现被害人的物品及现场血迹后,刘斌才供认故意杀人犯罪,不构成坦白。

  被告人刘斌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并掩埋尸体,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昨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一审判决刘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一篇] 北京死刑复核律师:民警枪杀孕妇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下一篇: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简介典型案例
 

| 关于中国律师司法网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网站声明 |

QQ咨询:请添加为好友 436056579   邮箱:436056579@qq.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京ICP备060594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