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祥律师咨询手机:13801064178 咨询电话:010-83335888. 电子邮箱 13801064178@139.com 中文网址:中国律师司法网 谢通祥律师系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法律专业 律师专业双学位),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谢律师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 谢通祥律师现任中国律师司法网总监,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编号002。 谢通祥律师系中法网法吧在线语音咨询律师.中法网 华律网 法易网 找法网 法律教育网在线咨询律师. 谢律师擅长 刑事法律 民法 民事诉讼法 合同法 物权法 房地产法 证券法 担保法 交通法 继承法 商法 公司法 经济法 商标法 专利法 著作权法 行政法 企业法 等法律。 谢律师每年都去台湾探亲及参观学习一个月,也了解许多台湾法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德胜置业大厦5号楼8层.邮政编码:100011. 典型大案: 一.2005年/12月---2006年/7月李有斌绑架致人死亡一案二审辩护 项 目 描 述 : 2005-4-23,李有斌,李向阳共同绑架张星星,并致张死亡,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于2005-11-7作出连刑一初字第04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李有斌,李向阳犯绑架罪,判处李有斌,李向阳死刑 判决结果 : 2005-12月谢通祥担任李有斌绑架致人死亡一案二审唯一的辩护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6-15作出(2006)苏刑终字第003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李有斌具有立功表现,原审判决对李有斌的量刑不当,故改判李有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案江苏法院网站,江苏省报,电视台都已报道.)在互联网上只需打李有斌就可找到相关报道. 二.特大跨国贩毒案李菲贩毒辩护 2008年1月28日,特大跨国贩毒14个被告人的案件开庭,谢通祥律师作为辩护人连续三天出庭为李菲辩护,法院采纳了谢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李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网上打 黑河贩毒案 就能看到更多此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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